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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慈善总会制度汇编

2024-04-23 10:05

来源:本站

安庆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安庆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工作的领导,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推进总会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根据会长提议,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 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执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常务理事参加;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第四条 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召集和主持。会务工作由总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第五条 常务理事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二)审批总会内部工作制度;

(三)研究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事宜;

(四)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草案;

(五)研究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六)根据总会财务管理办法,审议慈善款物的使用分配等事项;

(七)审查拟吸收会员的资格,研究拟除名会员的建议;

(八)研究日常工作中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庆市慈善总会驻会会长业务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安庆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各项日常工作的落实,推进总会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驻会会长业务会议原则上每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根据驻会会长提议,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 驻会会长业务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执行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会长请假

第四条 驻会会长业务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召集和主持。会务工作由总会秘书处负责落实。

第五条 驻会会长业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按要求抓好各项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总会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报常务理事会审核;

(三)负责定向捐赠款物安排、各类善款的拨付;

(四)负责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其他管理费用支出的审

(五)负责各类慈善项目在全市推动组织、协调和督办,负责各类慈善项目所募资金下拨的审批

(六)负责组织落实会长、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庆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安庆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的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等形成的决议和意见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并落实加强总会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各部门执行工作任务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秘书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总会领导指示精神和业务领域有关通知要求,通报业务领域最新情况
    (二)通报秘书处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三)研究策划捐赠项目,提出资金募集和使用方案;
    (四)讨论总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使用预算和工作总结;
    (五)研究秘书处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会议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原则每周召开一次,一般为每周上午9:30开始。如遇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根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和人员分工,汇报、总结上周工作,研究、布置当周工作任务和下周工作计划;
     会议须形成会议记录。
     会议形成的重要工作计划、方案和意见,应及时向会长、常务副会长或常务理事会议报告。
     会议研究事项的落实:

(一)会议研究的事项,均须提出具体落实时限;

(二)会议审议执行的事项,由经办人负责落实,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三)各执行事项的落实情况须及时向秘书长汇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庆市慈善总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总会公务接待管理,参照《安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公务是指外出募捐、慈善捐赠、活动洽谈、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一、接待原则

接待工作必须坚持有利于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务实节俭、

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事前审批、接受监督的制度。

二、接待范围

(一)国家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慈善总会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慈善总会来我会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行工作人员。

(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慈善会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各市,县市、区有关单位及慈善会。

(四)前来总会捐赠、洽谈活动的爱心企业及合作伙伴。

三、接待标准

(一)公务接待应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一般应安排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安排工作餐。

(二)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安排在高档酒店、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就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

(三)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务接待需要协助安排住宿的,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四、接待要求及管理

(一)公务接待应有被接待单位发来的公函,载明公务活动的内容及人员。按照先审批、后就餐、再报销的程序进行。

(二)接待用餐严格按规定标准,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三)接待陪同按业务分别由对口部门具体负责,综合部(财务审计部)做好协助工作。

(四)各部门在安排公务接待前,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填写《安庆市慈善总会公务接待审批表》,经综合部(财务审计部)审核,报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后,到指定地点就餐。

(五)接待费用采取一事一报,由接待人员在完成接待任务10日内填写报销单(附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接待菜单),经综合部(财务审计部)审核,报会领导审批。

制度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庆市慈善总会网站管理制度

 

安庆市慈善总会网站是本会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官方网站,网站域名为https://aqscsh.n.gongyibao.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会网络信息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网站建设的宗旨是:传播慈善理念宣传慈善文化报道慈善活动公布募资和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

 第二条 网站的版面和栏目主要包括慈善新闻、慈善项目、慈善公益基金、慈善文化信息公开友情链接

第三条 网站的日常维护、监控、后台管理由综合部(财务审计部)负责,其余均按照职责各负其责

第四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和资料,应以反映市慈善总会的工作为主要内容,具有准确性和时效性。网站转载的信息和资料应注明作者和来源。

 第五条 网站所有栏目的信息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秘书长审定公布。

第六条 网站内容每三个工作日更新一次,并及时修改发生变化的内容。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应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上传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宣传暴力、色情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信息。

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要加强网站的安全管理,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手段,完善网站后台管理和维护功能,做好操作系统、数据库的备份工作,提高抵御来自互联网的各种攻击的能力。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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